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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回疆(六)(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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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們的共夫女婿,成為家庭的支柱,他對外代表這個家庭,對內有決策家中大事之權力。他對諸妻的家庭生活、勞務安排、穿著裝飾、特別是夫妻生活等必須一視同待,才能使諸妻和睦、子女團結、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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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會一般認為一夫多妻不好,因為要使諸妻和睦、子女團結、家庭幸福比較困難。但對一妻多夫普遍持贊同的態度,因為認為兄弟之間維持和睦相對容易一些。自古以来,中外学术界对此都有不少研究。兄弟共妻的原因與姊妹共夫一樣。一妻多夫者往往是“差巴”户(民主改革前)。对于妻子来说,丈夫的兄弟自然是自己的丈夫,也要尽妻子的义务,否则,社会舆论会说她的心不好。藏人都认为这两种婚姻形式都好,说明家庭关系好。【西藏的多种婚姻制度并存和差巴制度有直接的关系,见补充在后一章里的作者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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