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大迷宫 第3节(1 / 2)
缇娜奖励般抚摸着煤球,恍惚间有种自家小宠物在狗狗公园交到朋友的欣慰错觉。
“等我一下哦,我记得,迷宫的契约魔法是在这一页……”缇娜翻开了魔法书,“不好意思啦,因为我还是第一次做迷宫的契约者,用魔法什么的也还很不熟练。”
“哦,在这里。”
她一边捏着魔法书,一边把手放在了蓝色史莱姆的脑袋上,“从今以后,我负责提供你生存的魔力,而你负责守卫我的迷宫,没有问题的话,契约就成立了?”
蓝色史莱姆蹦跳着撞了一下她的手心,它额头浮现出缇娜曾经画过的五角星纹章,而后消失不见,但缇娜已经也能从自己的意识中察觉到它的状态了,只不过联系没有和煤球那样紧密。
魔法书无风自动地翻过了两页,记载着迷宫现状的那一页上,契约魔物数量变成了“2”。
“没想到还挺顺利的。”缇娜站起来看了一眼像是洞穴一样的第一层迷宫,煤球吸引她注意力一般上下跳动起来,发出“叽叽”的叫声。
缇娜摸了摸下巴:“嗯?你说你能帮我把迷宫里的史莱姆都找出来,我在这里等就行了?”
她目送煤球带着新加入的蓝色史莱姆蹦蹦跳跳远去,好笑的再次翻开了魔法书。
这本书里也有相当详细的怪物图鉴,史莱姆在其中算是最常见的怪物。
缇娜阅读着图鉴上史莱姆的习性——这种小怪物是生命力相当顽强的怪物,只要是人迹罕至但还有魔力残存的地方,过一阵子就会长出这样一群小怪物来。
它们没有性别,吃一切带有魔力的东西,只有有足够的食物就能分裂出新的同伴,很容易泛滥成灾,但因为攻击力低下相当好打倒,所以也造不成大问题。
有学者认为,史莱姆拥有足够的食物,积攒足够魔力的话,就会进化产生特殊能力,但大部分史莱姆都控制不住自己分裂增加族群的欲望,所以这个种族很少出现强大的个体。
缇娜摸了摸下巴,有食物就能分裂增加数量啊……
虽然是要带魔力的食物,比如神奇的草药或者是魔兽的核心这类东西,但怎么说也比用魔晶从魔界召唤要划算一点吧?
毕竟她现在手头十分拮据,也不知道没有人来的迷宫多久才会形成一块魔晶,为了必要时候联络萨克达,产生第一颗魔晶肯定是要留下来留作紧急召唤用的。
另外,根据魔法书上的介绍,魔晶还有许多诸如激活防御阵法、制造幻境之类的用处,最好还是能存下一些应急用。
现在能在召唤魔物上省下一点,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她现在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史莱姆能吃的食物。
书上说,这是冒险者盛行的太阳纪元,人类的强大无可比拟,恶魔退居魔界,神族高居天界,而人界的这些稀有种族,大部分都变成了附属。
他们拥有诸神赐予的力量,远超巨龙的财富,无可比拟的技术……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含有魔力的食物。
——其实也有她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多少想要见见人的原因。
缇娜展开了地图,这样的话,去人类城镇里弄点食物来喂养史莱姆,应该就是迷宫扩张最方便的手段了,只不过……
她伸手捻了捻自己银白色的发丝。
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而拥有什么样的天赋也相当好认——看头发的颜色。
金色是光系、红色是火系、黑色是暗系……以此类推,但缇娜拥有来自异界的灵魂,她的魔法天赋是“无”,也是“全部”,所以头发才呈现了这样的银白色。
缇娜花了一点时间接受自己在“梦幻”和“杀家扛把子”的界限上来回摇摆的新模样,最后坦然认定,虽然这玩意被染成了银白的,但依然无损她的美貌。
咳。
反正这个世界的大家都这样嘛。
如果非要说和她头发颜色类似的天赋的话,应该就是空间魔法的银色了,银白色只是光泽度稍低了点,多少还是能浑水摸鱼的。
但问题是,空间系法师相当稀少,无论走到哪里都相当引人注目。
她只是想低调地弄点史莱姆的食物而已……
不想引起骚动,肯定不能去人多的繁华小镇,地图上这个常住人口不超过二十的钱德勒镇,最合适不过了。
缇娜做好了打算,正巧不远处传来成群结队的“叽叽”声,看样子是煤球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无责任小剧场:
缇娜:老爹,我想把这玩意染成绿的。
萨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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