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1 / 4)
“猫咪要出去。”细小的声音说。
“不行!宝贝,今天不能出去,妈妈很快就会带你出去玩,但是今天不行。”斯佳丽感到一种令人可怕的脆弱。她怎能这么粗心大意?她怎能忽略猫咪的安全?邓桑尼距这里并不远,没有远到足以保证那里的人不认识奥哈拉族长和她的黑皮肤女儿。她日日夜夜把猫咪带在身边,锁在楼上两间房内,而她则忧心忡忡地望着窗外车道。
费茨太太成了她的“传声筒”替她完成要做的事,而且要愈快愈好。女裁缝来回穿梭于大公馆与她的裁缝店,拿骑马装给斯佳丽试穿,鞋匠像个妖精一样熬夜赶制马靴,马夫拿着抹布和油不敢懈怠地擦拭着干得龟裂的侧坐马鞍,那已在储藏室里放了三十年。一名从雇工集市雇来的小伙子有双特别灵巧的手,训练起高大健壮的栗色猎马,轻松自如。当星期六刚破晓,斯佳丽已像从前一样一切准备就绪。
她的马是一匹叫半月的栗色去势马。如她对科拉姆所描述的,它长得非常高大,高度将近十六手之宽,胸部很厚,背部很长,腿的肌肉结实有力。它是给高大男人骑的;斯佳丽坐在马背上显得娇小、柔弱、十足的女子气。她心想自己的模样一定很滑稽。
而且她相当肯定她会害自己出丑。她并不了解半月的脾气、特性,她跟其他女人一样都是侧骑的,所以根本无从摸索。她小时候很爱侧骑。那种姿势可以使那条衬托出她的纤腰的裙子的裙摆显得十分优雅。况且,那时候她很少驱马飞驰,大多是一边慢慢溜马,一边和男人打情骂俏。
可是现在这个侧坐马鞍却变成了障碍,她无法用膝盖的压力与马沟通,因为她的一只膝盖勾着鞍前轿,另一只则硬梆梆地动弹不得,因为女骑手只有紧紧踩着一只马镣,才能使她不平衡的坐姿保持平衡。
只怕还没骑到邓桑尼,我就摔下来了,她沮丧地想着。也许骑不到第一道栅栏,就跌断了脖子。据她父亲告诉她,打猎过程中最刺激的莫过于跳栅栏、沟渠、树篱、梯蹬、围墙。科拉姆雪上加霜他说,通常淑女都尽可能避免剧烈的打猎活动。早餐是社交活动的一部分,骑马装做得非常合适。侧骑较可能发生严重的意外,不过没人会把责任归咎给有理智的女人。
她确信瑞特看到她胆怯,懦弱的一面时,一定会幸灾乐祸。她宁愿跌断脖子,也不让他称心如意。斯佳丽拿鞭柄碰碰半月的脖子。“咱们来试试小跑步,看我能不能在这蠢鞍上保持平衡。”她大声叹口气。
科拉姆向斯佳丽描述过猎狐的情形,但是她还未准备好接受第一个冲击。莫兰宅邸是一栋历史超过两个世纪的合并建筑,边房、烟囱。
窗子、墙壁杂乱无章地相互连接,中间是一个石墙围绕的庭院,石墙庭院一直是一六一五年第一位莫兰从男爵建立城堡以来的中心。四方形庭院内尽是骑在马上的骑士和兴奋的猎犬。眼前这一幕景象使斯佳丽忘却了先前的不安。科拉姆漏提了一点,就是猎人都穿猩红色燕尾茄克。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如此迷人的骑马装。
“奥哈拉太太!”约翰莫兰骑向她,鲜亮的高顶帽拿在手上。“欢迎,不敢相信你真的来了。”
斯佳丽眯起眼睛。“是瑞特说的吗?”
“正好相反。他说再野的马也阻止不了你。”莫兰不像在说谎。“你觉得半月怎么样?”从男爵抚摸大猎马柔滑的脖子。“它是一匹不折不扣的骏马。”
“姆?是的。”斯佳丽说。她的眼睛飞快转动,搜寻瑞特。人真多!
可恶的面纱!害她看任何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她穿着最保守的骑马装,单调的高领黑色羊毛上衣,浅低黑帽有张面纱把脸紧紧盖住,绑在后颈背的发结上。这种打扮比穿丧服还糟!她心里想,不过倒也十分体面,足以取消平日穿着色彩艳丽的裙子和长条袜给人留下的不良印象。她只做出一件叛逆的事:骑马装下没穿紧身胸衣,侧骑已经够难受的了。
瑞特正在看她。当她最终看见他时,就立刻把视线移开。他正等着看我出丑。我就让瑞特巴特勒先生好好瞧着。就算我跌断每一根骨头,也没人敢嘲笑我,尤其是他。
“骑的时候要放松,坐正,看别人怎么做,”科拉姆曾如此叮咛她。
斯佳丽照他的话做,感觉手套内手心冒汗。前面的马已纷纷给蹄出发了,随后她旁边一个女人呵呵笑着挥鞭策马,奔驰而去。斯佳丽怔了数秒,眼看着前方红、黑背影奔下斜坡,马儿轻而易举地跃过山底下的矮墙。
现在要担心,已经来不及了!斯佳丽心想。她不觉调整重心,感觉半月愈跑愈快,不愧是“身经百猎”的稳健老手,还没注意到马是否跃起时,矮墙已然远落在她身后。难怪约翰莫兰对半月如此青睐。斯佳丽哈哈大笑。她有没有打过猎根本没差别,十五年没侧骑也不是什么大碍,她没事,还好得很哪!她骑得好开心,难怪爸爸从不打开栅栏门,既然能够跳过栅栏门,干吗还费力开门呢?
父亲和美蓝笼罩在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她的恐惧感终于消失。
眼下只感觉到雾气掠过皮肤带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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