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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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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做饭一般,却会做几样出色的花色小食。

盖因吴氏之祖母是个爱好美食之人,晚年脾胃不佳,不爱正餐,只爱小食,吴家又请不起好厨子,吴氏的母亲便磨练出一手做花色小食点心的功夫。

吴氏快人快语快活计,最不耐烦这水磨工夫的东西,母亲的手艺也就得其一二,在这没有什么精细吃食的小镇上却已是最好的。吴氏做的最好的,就是这槐花糕。盖因熟能生巧耳。

方家墙外有棵大槐树,当年方家初来买房时,这棵树便有。本来有讲究,房前屋后不宜种槐,因槐字中有“鬼”,是树中最阴的树。方晴的祖母本想把这树连根刨了,却被方晴祖父劝止:“福祸自招,与树何干?”

现在这树已一搂粗细,每到季春,槐花开了,整条巷子都是甜甜的槐花香气。吴氏就用这槐花做槐花酱和槐花糕。

因每年都做,做好又分赠邻里和学堂的学生,年年如此,槐花糕也成了方家的招牌,成了学生们对学堂生涯最甜蜜的回忆。

吴氏喜欢做槐花糕还是因为这槐花糕是众多麻烦小食中不大麻烦的一种。当然因为做的多,也并不省事就是了。

蒸槐花糕,方晴从小就打下手。

方晴与母亲不同,最喜欢不用动脑子又磨工夫的事情,所以方晴于诸画法中最喜欢工笔。

蒸槐花糕时,捡各种米豆、一点一点地碾碎槐花淘澄汁子这样的事情就归了方晴。

方晴就在临窗或者院中阴凉处,搬个小凳,慢慢地捡,慢慢地淘,时不时眯着眼看看太阳,又偶尔仔细分辨前堂传来的读书声,又有母亲忙碌的身影出出进进,这时候的方晴觉得自己像一只晒太阳的猫,这或许就是书上说的“闲适”吧?

想到做槐花糕,方晴的嘴角就不由得上翘。扒头儿看一眼正屋的自鸣钟,到了读书的点儿了。

方晴最近在读《明史》。要说明朝真是个有意思的朝代,富裕、奢靡、世俗,还有那么点轻佻,哪怕从正史中也能窥得一二。

方晴爱读史,倒不是为了“知兴替”之类的明正原因,当然也没多少感悟,就是觉得有意思。

方守仁书房也有杂书话本,但都藏起来,不让方晴读,怕“移了性情”。方晴更小一点的时候,曾偷偷找出来看,被方守仁知道,很是痛骂一顿。

要方晴说,爹防什么啊,就这正史里面什么没有啊,奇诡的荒淫的凶狠的各种匪夷所思,恐怕比话本子上编出来的还离奇。

然而这样有趣的明史今天方晴却看不动,眼上上下下看那几行字,半天也没翻页。眼看太阳升得老高了,方晴索性扔下书,拿出没画完的工笔牡丹接着上色。

方晴的画技是家传。

乃祖方宗昌擅写意画,用笔放纵,古拙淡雅,在京城小有名气,时人认为其风格“颇类青藤”。

方守仁却另有奇遇,幼年曾让一个法兰西国传教士教过一阵子的西洋画法,所以画风便与其父不同,画的好的是工笔画,十几岁上就被称赞是那个“清于老凤声”的“雏凤”。

惜乎方宗昌仕途不顺老死乡间,方守仁为衣食劳碌,逐渐被日子磨去了灵气,再难于书画上有大建树。不意方晴倒是有些天分,于是更着重培养女儿,只是心里遗憾,纵然女儿画得再好又怎么样呢?

郎骑白马来

转眼就到了冯璋回来的日子。

冯家把迎接冯璋归来当个大事来办,一方面是心里高兴,一方面也是做给邻里乡亲来看——冯家出了做官的孩子,冯家以后是要兴旺的。

去接冯璋的,是冯璋二伯冯二爷。在冯家,这种出头露脸的事,一般都是他的。

冯二爷穿上早就浆过的长衫,又戴一顶文明礼帽——县上新兴的,有身份的人多有一顶,价格顶得好几头小猪崽子,这还不是最贵的。

家里虽有驴车,但冯二爷觉得驴车不抬身份,干脆潇洒步行,计划回来的时候在县上雇两辆黄包车,县上有身份的出行多是坐它。

翘首企盼的冯二爷没有白等,近午时分,冯二爷在沧县城北门外的官道上看到了侄子的身影,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马蹄“得得”,马背上的身影穿着军装,显得分外英武。

马还没到近前,冯璋就跳下马来,笑着冲冯二爷叫“二大爷”。

感受到周围围观人群羡慕的眼神,心里得意非凡的冯二爷依旧绷着劲儿没挪步儿,等侄子走到近前问好,才笑着拉侄子的手,一起从北门入城——冯家在城南,需从城中穿过。

过城门的时候,冯二爷又得意了一把。冯璋穿的是军官学校发的军官装外出服,从军官学校毕业即是军官,官兵服饰有别,一望即知。见到“官”,守城门的士兵立码儿一个立正加敬礼,这让长期混衙门见谁都哈腰的冯二爷觉得分外扬眉吐气。

扬眉吐气的冯二爷,一边和侄子述别情,一边打量侄子越发英武帅气的面庞,挺括的军装,还不忘拿手呼啦呼啦白马,眼睛也不闲着,感受路人羡慕打量的眼光的同时,拿余光扫射街上,希望能遇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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