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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离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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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如果天地变换,轮到李家做天下的话,你弘农杨家作为前皇族,可能讨得好去?

完全可以这么说,弘农杨家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如今大隋在的时候,防备着他们,等到大隋完了,他们落不到好处不说,还得受连累。

这一连串的问题都是麻烦,秦风虽然看杨英这小子很顺眼,但他可不愿自己被卷入这个漩涡中去。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阿英,你自去便是,我却是更喜欢这闲云野鹤的日子,倒是辜负了你的一番心意。”

“待你他日再来大兴,我定当拿好酒招待你。”

魏徵一脸的欣喜,杨英却是有些脸色黯然,但还是躬身行礼道:“子玉兄出口成诗,果然大才,小弟拜服。”

嗯?这诗还没被人做出来吗?

秦风一脸懵逼,沉思半晌才想起来,这诗好像是李白所作,如今大隋不过刚刚建立,李白他爹保不准还在哪个地方撒尿和泥玩呢,这诗自然不会有人知晓。

自己又当了一次文抄公?这是不是不太好。

老实说,秦风的本意是不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头上的,毕竟凭他的水平,总有露馅的那么一天,可如今这情况,没法反驳啊,你说不是你作的,那是谁?

看着秦风有些纠结的模样,杨广还以为他是不舍自己离开,便宽慰道:“子玉兄放心,小弟此行最多三个月便会回来,若是学习上遇到什么难题,还请子玉兄多多指教。”

秦风愣住了,问道:“可我们该如何联系?”

这年头可不是秦风所处的后世,别说手机、电话,甚至连电报都没有,飞鸽传书秦风不知道被搞出来没有,可想着唐诗、宋词中无数文人墨客高唱离别,想来信鸽如今就算有,也应该有一定的局限性才是。

杨英伸手一招,随即一个年轻人便应声走到了书房的门边,微微一行礼,却不开口说话。

“子玉兄,此人名叫罗鹏,以后我们的来往书信便由此人转交。”

秦风和魏徵师徒俩何曾见过这等场景,闻言顿时有些懵逼。

他娘的,有钱真好!

罗鹏再次躬身,道:“少爷放心,秦公子也放心,小人平日就住在隔壁庄子,少爷的信来了,小人定当第一时间给秦公子送来,若是秦公子有事的话,派人去隔壁庄子吩咐一声便是。”

杨英走了,虽然他说只有三个月,但失去这名聪慧的弟子依旧让秦风有些失落,不过唯一幸运的是,还有一个魏徵在,这小家伙其实也十分的聪明,一点没有辜负他在历史上那么大的名头。

最重要的是,秦风的记忆中根本没有杨英这个名字,想来原本历史中不是泯然众人,便是死在了隋末那场动乱之中,或是根本没等到那场动乱便被杨广给祭了天。

秦风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杨广第三次征讨高句丽时,弘农杨家的家主,杨素的儿子杨玄感可是第一个高挂反旗的世家子弟,他的结果无需说,而弘农杨家的情况恐怕也好不了。

这杨英,或许就死在了那一场动乱之中?

秦风不敢肯定,这种大家族的事,能不掺和还是不掺和的好,万一杨广那个倒霉玩意儿因为此事牵连到秦家庄到时候若是有能力的话,那就搭把手,把这可怜孩子救下。再多的,秦风现在可不敢去想。

杨广那厮可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秦风也没觉得自己有和杨广讲道理的资格。

“且去。”看着剩下的魏徵,秦风突然有些意兴阑珊,怎么就穿越到了这该死的隋朝,去唐朝多好,至少稳定,无需担心乱世的来临。

“明日你自己来书房看书。”

似乎是看出秦风的心情不好,魏徵一脸恭敬道:“弟子谨遵恩师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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