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1 / 3)
几天后,马车终于来到临朔郡城。
进了城后,盛言楚佯装身体不适没有送谭讷下车,谭讷皱着眉头走出马车,以为孟双会跟他告别,然而孟双看都没看谭讷一眼,直接挥起鞭子驾车离去。
马儿四蹄溅起的泥水一不小心打了谭讷一身脏污,谭讷气得站在水潭旁边哇哇大叫,越骂越气,气到后来竟怪起盛言楚和孟双不该这么着急的赶车。
【二更】 初遇钟谚青……
“可算是送走了这尊佛。”
盛言楚探出头松了口气:“这几天把我烦死了, 一天到晚在我面前侈侈不休,我说我那些书是买下打发时间的,他还真的信, 我一翻开书他就凑上来指点江山, 真气人,这些天光顾着应付他了, 我都没能安下心好好的看书。”
静绥到临朔郡城要好几天的脚程, 他带着书箱就是为了能在路途中温书查漏补缺,没想到时间都被谭讷占了,不能好好看书他就睡觉,可是谭讷竟摆出夫子的姿态非要他听谭讷讲课。
盛言楚忍着一肚子鬼火,心想你谭讷不是想在我面前舞文弄墨吗?行, 他竖起两只耳朵听, 哪知道谭讷功夫不到家,不懂的就胡乱的说, 盛言楚听得都替谭讷燥的慌, 谭讷却不以为然,依旧在那逼逼叨叨,还越说越起劲, 简直就是把他当傻子看待。
谭讷一下车, 盛言楚感觉车轿里的空气都干净了很多。
马车进到闹市后,孟双收起马鞭慢悠悠的赶着车, 见盛言楚艴然不悦,小脸鼓得都能跟河豚媲美,失笑道:“你就当咱们在路上捡了一个有趣的玩意消磨时间,何须跟这种人置气?气到自己又讨不到好。”
盛言楚瞥了一眼孟双,恹恹的拖着下巴, 道:“以后再遇见半道拦车的,咱们可千万别心软了。”他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被谭讷吵炸,书院里的赵教谕都没有谭讷嘴碎,一路上他尽听谭讷在那叭叭叭的说,说的全是一知半解的东西。
孟双叹了口气,其实他比盛言楚还后悔让谭讷上车,别看谭讷是个羸弱书生,实则胃口比他这个习武之人还要大,一路上做的饭菜悉数都进了谭讷的肚子。按常理来说,是个人都会不好意思的问一句吃这么多要多少银子,谭讷倒好,不问就算了,还对他做的饭菜挑三拣四。
甩了谭讷后,两人都一身轻松。
马车快到郡守府那条街时,盛言楚提出下车买点礼品再上门,孟双不敢将让盛言楚一个人去郡守府,便交代盛言楚别走远,他去客栈安置好马车就过来。
临朔郡城离葳蕤山很近,进了城后,盛言楚就感觉进了冰窟。
静绥的雪水几乎都化的差不多了,但临朔郡没有。
他们是临近正午的时候进的城,此时太阳当空照,地上的雪水还结着块没有融化,可见年初的那场大雪下的有多大。
等孟双的间隙,盛言楚哈了口热气,百无聊赖的看着街上的老百姓走来走去,看着看着盛言楚傻乎乎的笑起来,因为来往的老百姓身上都穿戴着毛衣或者鸭绒夹袄。
在现代人看来,这两种衣裳可能是再寻常不过的款式,可对于嘉和朝的百姓而言,时间维度如果没有往后跨越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他们是不会想到用毛绒线去织毛衣以及做鸭绒夹袄。
观察一番后,盛言楚越发觉得古代人其实也挺聪明的,有了毛衣和夹袄,他们立马举一反三织出毛线靴筒以及毛线护膝。
嘉和朝的冬靴和护膝都是用牛皮或是虎皮等制成,老百姓哪里用得起这等昂贵的东西,所以一般到了冬天,他们能穿的起的只有冷冰冰的布鞋,稍有钱的人家才会拿出余银扯点棉布做暖鞋,至于那些连温饱都不能顾及的人家,光着脚或是穿草鞋都是有的。
就在盛言楚蹲在那低着头数老百姓脚下的毛线靴筒时,一个人突然站到他面前,他以为是孟双,一抬头发现不是。
居高临下看着他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喘着粗气,脸色涨红,肩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
身上的衣裳是一件打着无数补丁的破旧棉衣,里面没有穿毛衣和夹袄,不过脚下的靴子倒是常人买不起的鹿皮靴,只不过做鞋的手艺似乎不太好,针线歪歪扭扭,靴筒上方还炸开了线。
盛言楚眼角跳了跳,直起身问:“有事?”
少年见盛言楚跟他说话,走过去背靠着墙试图缓解被上包裹的重量,半躬着腰,双手撑在膝盖处,咳嗽了一声,道:“我刚看到你跟赶马车的那人说你们一会要进郡守府?”
盛言楚瞬间提高警惕,小小的往后退了一步,道:“你偷听我们说话?”
少年脸上略过尴尬神色,舔舔泛起死皮的嘴唇解释道:“不是我故意要偷听的,我一路跟着你们的马车进的城,好巧不巧就听到了你说等会要提东西去见郡守大人。”
“所以呢?”盛言楚好整以暇的看着少年,随口道,“难不成你想跟我一起进郡守府?”
少年猛地点头,噗通一下放下包袱,搓着手合十,眼里泛着希冀的光芒:“可以吗小兄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