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穿成女主[快穿] 第21节(2 / 3)
男主自卑不答应,只以哥哥自称。
这部剧看似是讲爱情,其实讲的是知青回城后,他们留下的孩子将在这场变革有怎样的未来。
王三喜穿的正是女主,她的名字也叫王三喜,而刚刚那个小男孩是陆志安。两人青梅竹马一块长大,感情很深厚。
“你怎么又出来了?”陆志安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刚要转身离开,没想到对方居然从车站冲出来了。
王三喜看着面前这个瘦瘦小小,身上还打着补丁的小男孩,不答反问,“这钱哪来的?”
陆志安咬着唇一脸心虚,吭哧半天,才瓮声瓮气道,“是我偷我继父的。他知道也没事,反正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王三喜心里一叹,果然是偷来的。王三喜将钱塞回他兜里,恨铁不成纲给了他一个脑蹦子,“你偷钱给我,你继父要是知道还能饶了你妈?”
陆志安笑了,“没事。你放心,他跟人赌钱去了。我回去后就告诉他,钱是我拿的。”
他打算确实挺好,可惜为了帮王三喜,在车站逗留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才回家,而他继父运气不好,很快将身上的钱输得一干二净,提前回了家,第二天醒来发现钱没了,误以为钱是他妈偷的,将她狠狠打了一顿。
王三喜白了他一眼,转身往回走。
陆志安急了,拽着她的胳膊不让走,“你别走啊。你不是要去上海找你妈吗?”
王三喜抓着他的手,将自己没有介绍信买不了票的事说了。
两人都是小孩子,哪里知道买火车票居然还要介绍信。
陆志安想到大队长就是王三喜继母的娘家哥哥,他们肯定不可能给她开介绍信,趴在王三喜耳朵小声道,“不如咱们躲进火车站,晚上还有火车过来,到时候我把人引开,你趁机溜上去。”
剧里确实用的是这个办法,可惜后来还是被人发现。
王三喜不打算再尝试,扯了扯身上的衣服,闷声道,“我现在穷着这样,去了上海也是给我妈丢人。还是再过些日子吧。等我有了钱,我可以大大方方去。”
陆志安惊了好半晌,“你不是说去上海找你妈,让她给你上学吗?”
王三喜微怔。是了,王三喜之所以去找她妈,除了亲爹忽视,继母虐待,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想念书。
同龄孩子都开始上学,只有她依旧在家干活。她不甘心。偷偷听继妹说,她妈妈在上海,她就动了心思。
原身才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想法太简单。好似她到了上海就一定能找到她妈妈,她也不想想上海多大,人海茫茫,她去哪找人。
王三喜抿抿嘴,闷声道,“先不急。你不是念书嘛,你可以教我。”
陆志安拍着胸脯满口答应,“好,等我学会,我一定教你。”
两人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两人为了赶火车,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这会已是饿得前胸贴后皮。但是陆志安的钱不能动,只能饿着肚子往回赶。
离村子还有一里地时,两人又饿又累,陆志安提议去山上找些野果,吃饱喝足再回家。
这座山离村子不算太远,山上没有大型猛兽,只有一些小动物,许多孩子会上山寻宝。
王三喜回忆剧里男主妈被揍是第二天晌午,应该赶得上,点头说好。
王三喜被继母虐待,常年吃不饱,经常到山上找吃的。她在山沿藏了一个捕鱼网,陆志安去找野果,她则留在山脚那条河边捞鱼。
此时正是盛夏,王三喜脱掉上衣,拿着捕鱼网往河里跳。
这河水不算深,王三喜拿着捕鱼网一通乱游,将水搅得浑浊,水里的鱼受不住直往水面蹿。王三喜趁此良久捞鱼,还真叫她捞到一只。
“哇!这鱼还挺大。”陆志安捧着一兜野果回来,刚好看到这一幕,立刻赞不绝口。
王三喜有些得意,爬上案,将鱼交给陆志安处理,她则拧干衣服上的水分。
陆志安架了火堆,又找了几棵野蒜,开始烤鱼。
王三喜将野果洗干净,与陆志安一块分着吃。
说实话,野果的味道并不好,酸多甜少。但是两人饿得不成,也就不管酸不酸的。没一会儿,两人就将野果吃个干净。
正好鱼也烤完了,陆志安之前在山洞藏了一点盐粒子,撒上去之后,味道还不错。陆志安和王三喜一分一半,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陆志安的嘴就没停过,“太鲜了!太好吃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王三喜其实体会不到陆志安的欣喜,不过看他那么满足,她也很高兴,“以后我们多多攒钱,我会让你吃到比这还好吃的。”
陆志安显然不信,“这世上还能有东西比鱼更好吃?”
王三喜抽了抽嘴角,很肯定点头,“有!而且很多!”
为了增加这话的可信度。王三喜给他讲了许多菜式的滋味。
什么烧鸡、烧鹅、烤鸭、红烧肉……听得陆志安直流口水,抬手打断她,“哎,你别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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