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2条规定(3 / 3)
事情会造成迺惠和我在一起的压力。」
晴彦是认真的。那天和他说的事,他一直放在心上。
「昨天我和妈妈聊了很多话。」
「聊了什么?有没有聊到我?」
「有哇!她说你是个很懂礼貌的小孩。」
「那当然囉。」晴彦得意起来。
「其它方面就很糟糕!」
「她真的这么说呀?」晴彦沮丧起来。
「好啦!后面一句话骗你的。」
迺惠本来要捉弄晴彦,又不忍心看他失落的样子。
「就说嘛!」晴彦的尾椎又翘了起来。
迺惠捏了晴彦的小腹。
「晴彦,还有,脚踏车的事。」
「脚踏车怎么了?坐的不舒服吗?」
「不是,我是说,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要载我上学?」
「因为放学后,我要参加篮球队的练习,只有早上的时间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可是我们一直都是各自上学?」
「因为我想要天天见到迺惠呀!」
「说什么天天见面,有时候你篮球练得累了,晚上连通电话都不打给我。」
「那是之前我错了。」
「现在才知道错吗?」
可是晴彦,我不是在和你计较这件事呀!
「迺惠,我想过了,我之前以为爱情是自然而然的事,后来才发现爱并没那么自然。爱是要努力去做些什么,才会变成爱情,不然就只是单纯的喜欢。爱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这么简单,而是为了喜欢的人曾经付出什么样的努力,我认为只有那样才能算是爱。」
按晴彦的标准,那么我并不算爱囉?迺惠心想。从一开始,她就一直在向晴彦索讨他在爱情里的努力,像她这么被动的人有资格和晴彦谈论爱吗?
迺惠没有说出口。
为什么爱是努力呀?迺惠不喜欢晴彦的定义。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告诉她要努力要努力,只要努力未来就等得到幸福,连自己快要失去力气的时候,也是这样告诫自己,爬起来,再努力一下,就会等到幸福。等到晴彦向她告白,迺惠以为终于等到幸福。但原来爱还需要努力,她已经厌倦了努力,幸福好像永远等不来,她不想要连「爱」都要那么辛苦。迺惠觉得自己好自私,她不想要再努力,她想要晴彦亲口告诉她,这里就是幸福。
迺惠怕被同学看见,坚持要在校门口前一个路口下车。晴彦不肯自己骑脚踏车先进校门,硬要牵着脚踏车陪迺惠走。
「你这样子看起来好刻意!」迺惠抱怨晴彦黏在身边。
「有什么关係,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情侣。」晴彦大方说。
进了教室之后,迺惠才知道「预防措施」根本没有用。晴彦骑脚踏车载她上学的事,还是被班上同学看到。
啊!蒙着耳朵任同学取笑。
第二天早上,晴彦准时出现在迺惠家楼下。
「晴彦!」
「老婆大人早!」
「就说不准叫我老婆!」
「嘿嘿!」晴彦傻笑。
「我昨天查过交通规则。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2条规定,脚踏车后座不准载人。」
「啊?所以……」晴彦笑不出来。
「所以你害我交通违规,变成坏小孩。」迺惠双手叉着腰说。
「那以后不能骑脚踏车载你上学囉?」晴彦沮丧地说。
「如果我变坏了,你要负责唷!」迺惠自己跳上了脚踏车后座。
「好,我会负责。」晴彦踩动脚踏车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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