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1 / 7)
窗外云海浓密,阳光下亮得刺眼就像一片无垠雪地,笔直的边际线以上则是湛蓝晴空。思绪如潮,竟忘了移开视线,直到刺痛了眼睛才忙将墨镜戴上。再过三小时就要抵达甘迺迪机场,我的思绪却依然停留在与小海的一场争吵,不停反省自己这么做到底是不是错了。
小海深爱着姜珮,她的爱就像装在玻璃瓶似的,毫无疑问。
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其他还有甚么更重要的事呢?我又有甚么权力替小海决定该拥有怎样的爱情?认为怎样的女人适合她,怎样的女人不适合她,我是不是太独断了?也许我在意的问题小海根本无所谓。她既然做了决定我是不是就应该重视这个决定?该不该撇下自己的判断去支持她的判断?
然而我打从心底认定那个女人迟早会害了小海,对我来说这也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不做些甚么,等将来事情发生了一定会后悔───即使小海无怨无悔,我也无法原谅自己。
有个问题是这样:铁轨上有五个工人,没发现高速驶来的列车,而你是列车驾驶。如果你甚么都不做(剎车是来不及了),列车将撞死五个工人;但你可以手动切换轨道以驶入另一条支线,但那条路上也有一个工人,你将撞死他。
「杀一救五」应该是正确的决定,但许多人寧可甚么都不做。因为甚么都不做的结果,那五人并不是死在自己手里(可能是安排施工者的过失,可能是铁路调度者的过失);但切换轨道却是自己动手的,那一个工人等于死在自己手里。于是问题的重点不再是「杀一救五」正不正确,而是自己愿不愿意承担罪孽。
如果这世上有十件我最不愿意发生的事,被小海怨恨绝对是其中之一。在今天早晨之前,那双明亮的眼瞳从没对我投向这么巨大的愤怒,一闭上眼就看见她那气到快哭的脸蛋、举到半空紧握的拳头、颤抖的肩膀、心碎的声音。我摘下墨镜凝视窗外云海最亮的一块,故意将眼睛刺痛好消减那画面。比小海被伤害更教我难受的是,伤害她的人是我。
我卑鄙的攻击她的性倾向,轻蔑地叫她「dyke」,把她的唯美爱情讲成一齣愚蠢到家的闹剧。每句话都像剑一般刺伤她,也刺伤自己。我为她的心痛而心痛,甚至加倍的痛,因为这痛是我自己造成的。
为甚么非要这样不可?为甚么我非要拆散她们不可呢?我真的是在做「杀一救五」的事吗?
这些日子我一直告诉自己姜珮不是好人,谁惹上谁倒楣───好比夏晓天与赵宝家的下场,死的死逃的逃。这么惨的例证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这女人碰不得吗?更况且她和妈妈的死很可能有关,如果她是害死妈妈的仇人,小海怎能与我的仇人相爱?
理由太多了,每一项都足够我堂而皇之地说服自己去拆散她们。然而除了这些之外有没有别的原因?真的只有这些?
或者,我在嫉妒。
长久以来一直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持续着自我回避。还记得国二那年,有一回在河堤边和小海起了衝突,她将我痛殴一顿,从此这个问题就被我悬置起来,束之高阁。
……你干嘛说我是你马子………
……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
那时我的话还没问完就捱揍了。我到底想说甚么呢?她应该清楚我要说出的话,她是为了那些没说出口的话而揍我的。如果我当时一边捱揍一边把话说完,也许就这样失去了她。
重新把那个问题搬下来面对。那句话应该是这样的:「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
想到这里我被自己吓了一大跳,七年了,压在心底的感情就这样汹涌翻腾起来。原来我始终爱着她。然而当时做下的决定到今天仍是一无改变。
她是天生的同性恋者,永远不可能改变的,就像飞在天上的飞机不可能「倒车」一般。在那个河堤上的傍晚我已经确定自己的爱情一辈子也无法获得回应,唯一能做的只有压抑、回避、闪躲,逐渐让自己固定在一个好朋友的位置。如果不这样,我将一无所有。
一辈子只要爱一个人就够了,即使无法拥有。既然连拥有都成为不可能,又有甚么资格吃醋?我从来都没有吃过任何人的醋,也以为自己永远与吃醋这种事无关,事实上,在她爱上姜珮那一刻我已经开始吃醋了。说甚么希望她幸福、祝福她得到真正的爱情、甚至亲手把姜珮送到她身边让她嚐到我不能拥有过的快乐。我给自己披上一件名为「伟大」、「牺牲」的大氅,得意洋洋又顾影自怜,站稳在好朋友的忠诚位置,自以为是多么可贵的情操其实骨子里嫉妒得几乎疯狂!
小海叫我从美国回来时一定要说实话,不说就打死我。那就说吧!诚实地说出真心话:「我不是要把姜珮从你身边抢走,而是想把你从姜珮身边抢走!想得不得了!」
真能这样痛快一把就好了,但说出来的后果还是得自己承受,真心话的代价是大考验。
我嘲笑这个男人。白白长了一九○的身高,乍看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内心却充满着纠结,提不起又放不下,可悲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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