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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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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正式住进这间「蓝色大楼」,开始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同居生活。

同居有甚么意义呢?除了每天晚上都能抱着她睡觉之外?

两个人各自住在不同的地方,即使约会得再频繁,终究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基地」。人的生活都是从这个基地向外延伸的,也许与他人的延伸產生交错,也许延伸到别人的基地,或者自己的基地被外人入侵,但无论如何总能界定清楚──你是你、我是我。就好像距离很近的两棵树,上面的枝叶如何缠结交错分不清哪片叶子是谁的,但树根必然各自独立,再怎么昏聵疯狂的恋爱也不会把两棵树错当成一棵树。

同居就不一样了,两人分享同一株树根,共享养分与水源,共享生活的全部。也许不是全部,有时候延伸出去的枝叶朝向不同方向捕捉阳光,但总要在太阳下山之后将这一天的收穫都带回到根部,滋养着彼此。

对我来说,和姜珮同居就是如此美好的事!

不只是共享生活。如果只是共享生活,那么同居的目的是甚么?结婚吗?这个社会要容忍两个女人结婚恐怕还需要一百年吧。对别人而言,对那些所谓「正常」的异性恋者来说,同居的意义或许只是享受无负担的恋爱,或者是结婚前的「演习」,或者是另一场婚姻的逃离,总之都是阶段与过程。然而两个女人的同居本身就是终点。

我企图向姜珮证明这个意义,我的证明方式是送她一枚戒指,戴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传说左手的无名指有一条静脉直通心脏,戴上戒指就能将让爱情直达心坎里。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带她去巴西找个同性恋神父为我们主持婚礼,但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一切趋近于完美。

趋近于,并不等于。姜珮的过去始终是个隐忧,那些过去的幽魂随时可能追上来撕毁我们小小的幸福,我担心着。于是我开始找房子。

「小海,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

「这房子很好啊,你知道的,我只是担心那些债主上门来踢馆………」

「我明白你担心的事,我也赞成找地方搬家,如果能让你安心的话。撇开那个问题,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介意这间屋子的过去?」

「介意什么?」

「介意有别人住过,以前的男朋友。」

「你是指黎少白?哈哈,我才不会那么小心眼呢!如果我可以决定的话当然希望你这辈子只跟我一个人在一起,可过去就是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就算上帝也不能改变。去在意不可改变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再说呢,房子就是房子,谁住过都没差,你搬来之前搞不好有奇怪的人住过呢!在意的话就没完没了了。」

「不介意就好。有些人就是会对物品產生奇怪的联想。」

「例如看到哭墙会联想到索罗门王与示巴女王的爱情?」

「呵,好怪异的例子。」

「是有点怪异。不过这房子的歷史还没悠久到可以產生怪异的联想嘞。」

「对了,最近有看到合适的房子吗?」

「看了好几间还没有觉得适合我们的。喔,有一间还不错,可是地点太偏僻了;还有一间挺好但没有阳台,我知道你喜欢有阳台的房子。其他几间不是太大就是太小……」

「不用太讲究啦!就算小一点也无所谓。」

「得塞得下你这么多收藏品才行啊。可是塞得下的房子租金又太贵了,必须租个博物馆。」

「房租不是问题。」

「不成啊,我至少要出一半,所以……太贵的就没办法了。」

「你不必出钱,只要搬家时多出点力气就行了。」

「可是………」

「我们之间还需要计较钱吗?之前很少跟你说这方面的事,是因为不想提起那些钱的来歷,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我也不再隐瞒甚么。不妨这么说,我手上的钱足够买下这样的房子──乘以二,所以你完全不必顾虑钱的问题。」

「原来你这么有钱。」

「小海你听我说,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分享』──不但要分享自己的,也要接受对方的分享,这样才是共同生活嘛!有些男人会有无聊的虚荣心,觉得花女人的钱很没尊严,会损伤男子气概甚么的。小海,你不是男人,我们女人不需要那种笨蛋式的男子气概,懂吗?管他谁的钱,有钱不花才是笨蛋。你就尽量去找合适的房子,把我们的小窝弄得舒舒服服,别再说甚么出一半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囉!」

「只要你开心就行。最好找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候你可以把宿舍里的东西全部都搬进去,你应该有很多书吧?」

想到宿舍里的书还真是头疼,说多也不多,两百多本移动起来也够把人累死。乾脆全部卖给学妹算了。

这天上课时我对芬达提起这个主意。

「全都不要了吗?你确定?留着说不定以后还有用。」

「几本正在读的书我已经带走了,其馀那些参考书读过就没价值了还留着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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