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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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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男伴,而是好整以暇地欣赏那些闪亮的珠宝,有人会愿意买给她,就算没有这样的人也无所谓,她是季家千金,无人会怀疑她买不起。

向大众证明自己,是件很费力的事情。

享受着其他受男伴邀来,光靠一张脸吃饭的女孩或羡或妒的目光,季辞凤已经很久没感到这么心情愉快了,也许她这个明星梦也该完结了,在名媛圈里高高在上有什么不好?

“有没有看上什么的?”

今日她的男伴之一,是宋家的少爷宋展轩,风流韵事不少,尤爱女明星,被家里训了一顿,正在空窗期,就来对季辞凤献殷勤了。他不在乎她的丑闻跟‘男朋友’,反而觉得她既是有头有脸的出身,又勉强算是个小明星,很合他囗味:“我看都挺适合你的,你皮肤白,戴什么都好看。”

“嗯,喜欢哪个?”

另一个男伴,则是被拉来陪她散心的季渊,他对古董或是珠宝都没有兴趣,浪费宝贵时间来陪季辞凤,对他来说已是作出了极大的牺牲,只想赶快离开。

季辞凤犹豫:“再逛逛吧,其实我家里已经有很多了,不过女人永远少一件首饰嘛,今天难得跟展轩你出来,不狠宰你一顿怎么行。”

“荣幸之至。”

季渊腹诽,你特么有备胎还拉我出来撑场子?单身狗还有没有人权了。

三人走至一条水钻链子前,比起圆润的玉,季辞凤更爱这些闪闪发亮的饰品,可惜因为配着古董的主题,场中都以玉、翡翠、宝石为主,看得她很没意思,於是目光登时被这条闪亮的项链吸引住了。

不巧,江妩也正想要一条项链来搭配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月哥感冒了,求虎摸,求怜爱……

☆、 130

冤家路窄,是个玄学问题。

有矛盾才有冲突,既然会生出矛盾,证明二人在同一领域上的利益有互相交集,所以成为冤家,也是一种缘份,缘有孽缘,季辞凤觉得江妩就是自己顺风顺水人生之中的一颗克星,只要碰上她,她彷佛就干什么都不顺利。

“这个挺好看的。”

季辞凤看了一眼玻璃柜里装着的钻石项链,钻石倒没多大,细碎地缀满了整条链子,中心位置垂下一小排流苏,简单别致,愣是用钻石这么坚硬的材料设计出了柔软轻盈的感觉。她心里喜欢,嘴上说得平淡,目光也不多作留恋,凝视一秒便抬头。

这是母亲从小教她的,对喜欢的东西,不能表现得太渴望,那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才会这样,看到想要的上手就抢,一点大家闺秀的风度都没有。童年环境对人的性格会有深远的影响,季辞凤努力表现出来的得体,令到她另一块的占有欲变得无限大,母亲教导与本能性格互相挣扎撕扯,使得她在一些事情上执拗得像偏执狂。

只是她这一抬头,便与不远处走来的江妩目光对上。

前生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才换今生一次的凝眸……

放屁!

为什么我连逛个品鉴会买买买都能碰见你?你是不是暗恋我?可以离我远点吗?我并不想遇见你!还有旁边这男的又是谁?

季辞凤从小就在各各媛场合中打滚而来,瞥向江妩,唇边勾起微妙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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