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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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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引诱也给人一种妩媚多情的感觉。

偏生他美则美矣,却不缺男子的阳刚气概。

简雁容寻思,这妖孽若是脸颊线条再柔和一些,身材再纤弱柔软一些,向娘们儿看齐,不知能解救出金陵城多少为他痴狂的女子。

今日散朝迟些,太阳已升至半空,阳光有些猛,程秀之抬头仰望时微眯起眼,不知想到什么好笑的,唇角略略上挑,笑意隐隐,简雁容心跳又慢了半拍。

“去简家书肆。”程秀之上轿前咐咐道。

“啊?”简雁容吓了一跳。

“怎地?你不知简家书肆?”程秀之微蹙眉。

不知是不是作贼心虚,简雁容似乎看到他眼中审视的精光一闪。

简雁容背脊冷汗淋漓。

“奴才知道。”

“哦,怎么知道的?”程秀之闲闲问,不上轿了,竟是收回足缓步朝前走,摆出了要和简雁容主仆散步谈心的姿态。

怎能不知道?那是她家的产业。

简雁容在心中呜呜哭,不敢敷衍了事。

“简家小姐不满和许丞相公子的婚事拒亲,京城里无人不知,捎带着,简家书肆也无人不晓。”

“知道的还挺齐全的。”程秀之斜了简雁容一眼。

这一眼含烟带雾水光潋滟风情无限,简雁容身体抖了抖,差点掉一地鸡皮疙瘩,脑袋不受控制天马行空跑出很远。

这妖孽难道好男风?

难道看上自己在勾引自己?

很有可能的,不然,那时干嘛酒楼里与自己第一次见面,便什么都不查察且不由分说把自己往侍郎府带,而且让自己做了他的贴身小厮。

之前拒绝许庭芳求亲后他来简府见自己那次不算,那时她蒙着面纱。

简雁容无限忧伤起来,不为自己的贞操,而是小命。

妖孽发现自己其实是女人时,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

“你说,庭芳贵为丞相公子,无不良嗜好前途无量的青年俊杰,简家小姐一个商户人家女儿,得嫁入相府乃三生有幸,为何要拒亲?”程秀之收回目光,若有所思问简雁容。

身世又不能当饭吃换钱花,无不良嗜好那是许庭芳想不洁身自爱都难。

那登徒子女人近得五步之内必翻天覆地呕吐,不要命了才敢狎妓喝花酒收通房。

不然,相府也不会缪尊降贵为许庭芳向自己一个商户之女求亲。

简雁容想,那天她呆在许庭芳身边许庭芳却没呕吐,应该是因为天狗吃日,伸手不见五爪的黑暗里许庭芳不知身边是女人才没吐。

后来相府见面可是青天白日清风朗朗,许庭芳也没呕吐,简雁容自动忽略了。

那登徒子比这妖孽还坏,妖孽是明着到处勾引人,许庭芳是明里端方正经,暗里龌龊至极。

想到那天许庭芳把自己拢在怀里许久不肯松开,简雁容便气不打一处来。

“真想再会会那简家小姐,能让庭芳不呕吐的女人,她可是金陵城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程秀之幽幽叹息。

简家小姐就在你面前!

把绝世美男玩弄于股掌之中,简雁容心情大好。

程秀之也没指望简雁容回应,接着又道:“既然知道简家书肆,想必也知道他们在卖编排爷的话本吧?”

当然知道,那话本就是自己写的。

在金陵万人迷身边为奴,不有效利用资源捞银子哪行!

何况因她拒婚之故,简家得罪了相府,书肆生意一落千丈,为了使老爹不至于街头露宿,她便写了万人迷的故事,满足广大金陵女子需求的同时,顺便拯救自家濒临倒闭的书肆。

“这事儿大家都知道。”简雁容奸滑地把侍郎府所有人拖下水。

罪不责众,程秀之哼了哼,没再追问下去。

脚下是青石铺成的石板路,程秀之的官靴踩在上面发出咔哒咔哒极有节奏的清脆声音。简雁容一步一步数着,又总结出程秀之一个秘密——程秀之落脚时总是避开石板与石板缝隙间的青苔。

这个秘密可以写出一个故事了,比如,程秀之前世是狐妖,被诛杀无路可逃时,忽然被一块青石板上的青苔精所救,自此,他对所有青苔都精心呵护,走路都小心翼翼……

简雁容正想得兴奋时,额头挨了一记敲打。

简家书肆到了。

书肆门前排了长长的一串娇娥队伍,生意红火的很。

本朝民风开放崇尚自由,女子不必困守闺中,况程秀之貌美官高,大家亦便不避讳不掩藏,大大方方表达爱幕之情,若有幸得程秀之另眼相看,那可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事,抛头露面这点儿不妥不值一提。

“你去,买一本过来给爷看。”程秀之抬步进了一直尾随的官轿,一面咐咐简雁容。

呜呜……简雁容看着自家书肆门前长长的队伍泪流满面。

要她跟那些女人一起排队求购话本花痴一般,她还不如捻根头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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